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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“诵经典爱中华”的通知

作者:时间:2012-06-25点击数:


各学院:
   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、山东省文明办、山东省语委、山东省教育厅《关于在全省开展“诵经典爱中华”活动的通知》(鲁文明办[2012]16号),为引导广大师生热爱中华语言文字,提高语言文字应用水平和人文素养,增强民族自豪感和文化自信心,弘扬中华文化,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,我校决定在全校组织开展“诵经典爱中华”活动 。现将有关活动方案通知如下:
一、“诵经典爱中华”参与范围
    在校学生。
二、内容形式
    诵读内容以经典古诗文和现当代经典名篇为主,篇目要健康向上、催人进取,传承中华美德、促进社会文明。形式分为普通话经典诵读和古诗文吟诵,可采用单独、综合、多重组合、复咏等表现手法。可适当配合舞蹈、表演、演奏、书画、特技等辅助手段烘托氛围。每个节目时长不超过5分钟。
三、时间安排
   7月12日前,各学院选拔赛选拔结束,上报参加校级选拔赛的选手名单。
   9月上旬,各校区预选赛;校级选拔赛。
   9月中旬前,校语委办将优秀作品上报省语委办。
四、大赛程序
1.各学院选拔
   各学院在基层比赛、层层选拔的基础上,决出优秀作品参加校级预选赛和选拔赛。
各学院经比赛推荐不超过4组上报校语委办。于7月12日前统一将选手报名表(见附件)一份报送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(不接受个人报名),同时发送报名表的电子文档。曲阜校区报送给科技楼706室付老师,邮箱:fujingbo@126.com;日照校区报送给会馆2307室王老师,邮箱:wmy3222@163.com。
2.校级选拔赛
   校语委办组织各校区的预选赛,选拔出优秀的选手参加学校的选拔赛。
3.校语委办组织校级选拔赛,推荐优秀作品刻录光盘上报省语委办参加省里的评审。(省里将组织评委会对上报节目进行初选。初选产生的优秀诵读节目进入决赛,并举办全省“诵经典爱中华”活动决赛暨优秀节目展演。)
五、校级选拔赛表彰奖励
1.奖项设置
(1)设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。
(2)设优秀组织单位奖。根据比赛发动、参赛人数、参赛选手水平及组织宣传工作情况等评选。
2.表彰方式
   向获奖个人和组织单位颁发证书,并发文公布获奖名单。获奖信息同时登载“曲阜师范大学语言文字网”。
六、诵读活动要求
    1.各单位要根据诵读内容,针对不同的群体,组织学生广泛开展普及性诵读活动;加强组织领导,认真部署实施,积极参与,把经典诵读活动向深度和广度发展。
    2.各单位要组织做好“诵经典爱中华”活动的宣传报道。要通过开辟专栏、专题,刊发消息、图片、短信互动等多种形式,努力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参与面,为整个活动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。
   3.各单位上报优秀选手的同时,上报开展活动的材料和参与的人数、名单,学校将根据开展活动情况、参与面、影响力等评奖。
 


教务处
团 委
语委办
2012年6月2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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